e环保

为企业当好环保管家

全面满足环保部门各类管理需求(新要求)

全面提升企业治污和环保管理水平和效率

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 环保政策
  • 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排污企事业单位环保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环保部于2015年 1 月 1 日颁布施行了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办法》要求排污企事业单位必须进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形成长效机制,明确规定各地重点排污单位须以网络或者报刊为主、其它渠道为辅的方式,从6个方面公开环境信息。 对没有按规定时限、范围和方式公开环境信息,或者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单位,将责令公开,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

新《环保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诸多环保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须自愿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拒不公布的企事业单位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排污企事业必须公开以下环境信息: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 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还应当公开其环境化验监测方案。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普遍存在的难点和“痛点”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

企事业单位尚未开展环境

信息公开工作,普遍存在

如下难点和“痛点”:

  • 不够重视且难以找到环境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1
  • 国内少数第三方平台,需要高额的注册费和年费;2
  • 企事业单位自建网站,则成本高还需专人维护;3
  • 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专业。4
我们的服务和优势

为切实解决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普遍存在的难点和“痛点”,e环保本着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开发了“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功能模块, 免费开放给广大用户,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e环保管家
产品介绍
客户案例
环保资讯
许可证说明
我们的服务
免费用户
会员用户
产品说明
公示与公开
其他
关于我们
咨询热线
020-3893-9795

e环保公众号

APP下载

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大片路53号裕辉商务中心507

Copyright@ 2015-2022 GDEHB广东常备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16046454号      粤公网安备 44011502000033号